益阳市企(事)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规范
发布时间 : 20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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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市总工会
益阳市企(事)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规范
一、基本定义
1、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为达成一致意见而进行商谈交涉的行为。用人单位工会为职工方的主体,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
2、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用人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收入水平等与工资相关的事项,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协商的核心内容。
3、集体合同:是指职工方与用人单位之间就集体协商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4、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职工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可以单独签订,也可以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
二、适应范围
本规范适应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
三、程序
工资集体协商与集体协商的程序相同,共六个程序:产生代表、实施要约、协商准备、正式协商、审议签字、送审公布。
1、产生代表。
①产生协商代表。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人数为3人至9人。用人单位方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职工方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提名或工会组织职工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民主推举,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其中,双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用人单位方的协商代表,用人单位负责人、出资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职工方的协商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中一线岗位职工的代表比例不得低于50%;女职工人数达到本单位总职工人数10%以上的,职工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女代表;协商代表产生后,应当于五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公布。
②确定首席代表。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用人单位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委托其他管理人员担任的必须书面委托。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不是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可在本方协商代表中推举产生。双方首席代表书面委托书(样本)可参照附件1。
③聘请代表。协商双方可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④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方协商代表由行业、区域内的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或其他企业组织、行业协会选派,也可以由行业、区域内企业经民主推选、委托授权等方式产生,首席代表由企业方代表推举产生;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行业工会组织或区域内的工会组织选派,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
⑤培训协商代表。对协商代表进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资政策的专项业务培训。
2、实施要约。
①提出协商要约。职工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提出方应向另一方提交书面的协商要约书,明确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需要对方提供的情况等。
②要约答复。一方接到协商要约书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并应当自收到要约书之日起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要约、答复(样本)可参照附件2。
3、协商准备。
①收集各方面意见。双方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收集职工和单位内部各管理部门对本次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和要求。
②准备协商资料。协商双方收集协商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如:国家和地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措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有关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地区、行业的工资水平;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本单位生产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等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③确定协商重点。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突出本次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一般情况下,经济效益较好的用人单位侧重协商工资的增长;经济效益一般的用人单位侧重协商工资的调整;经济效益较差的用人单位侧重协商工资的保障。
④进行协商沟通。协商双方可在正式协商前就有关重要议题交换意见,为平等协商做好准备。
⑤互通信息。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为对方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4、正式协商。
①履行协商程序。工资集体协商采取召开协商会议形式,由双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员,做好会议记录,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样本)可参照附件3。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双方应本着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积极合作的原则,就商谈事项充分交换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由协商双方全体代表签字。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②申请协调。按照规定期限,双方多次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协调处理书面申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在协调处理时,应组织同级总工会代表、用人单位双方代表共同进行。
5、审议签字。
①审议通过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及时制作工资集体协议文本。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样本)可参照附件4。
②首席代表签字。工资集体协议草案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议文本上正式签字盖章。集体合同(样本)可参照附件6。
6、送审公布。
①报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后,由用人单位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工资集体协议送审表、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说明书、审查意见书、要约书、答复书、双方协商代表名单及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担任企业首席代表的书面委托书、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工资集体协议文本等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工资集体协议生效,并由企事业单位工会及时将上述资料报送一份到地方总工会备案。审查有异议的,双方应就修改意见及时协商,修改工资集体协议,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报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相关材料(样本)可参照附件5。
②公布协议。协商双方应于工资集体协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采取张榜公布、通告等相应形式将已经生效的集体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布。
四、要求
1、各企事业单位在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还必须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在协商主体、协商方式、协商程序上与工资集体协议相同,但协商内容更加全面,除了劳动报酬外,集体合同还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则更好的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具体协商内容可参照附件6。
2、各企事业单位在进行集体协商过程中,必须按照提供的范本完善相关资料。在保证必备条款的前提下,具体问题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操作。
附件:1、首席代表委托书(样本)
2、要约与答复(样本)
3、集体协商会议记录(样本)
4、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决
议(样本)
5、报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相关材料(样本)
6、集体合同(样本)
附件1
首席代表委托书(样本)
一、职工方首席代表委托书
委 托 人: (职工方协商代表)
职 务:
受委托人:
职 务:
现委托 同志为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首席代表,全权行使首席代表职权,代表职工方与企业进行协商。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企业方首席代表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受委托人:
职 务:
现委托 为企业方工资集体协商首席代表,全权行使首席代表职权,代表企业与职工方进行协商。
委托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要约与答复(样本)
一、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适用职工方提出要约)
总经理(董事长):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听取本企业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劳资双方就 年度工资问题进行协商。具体事宜如下:
一、协商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建议定于 年 月 日进行协商。
2、地点:协商地点建议在 会议室。
二、协商的内容(可视具体情况选择)
1、工资分配制度;
2、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方法;
5、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加班工资和劳动定额标准;
6、其他与工资有关需要协商的事项。
三、协商代表的确定
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 名协商代表。我方协商代表为:首席代表 ,其他代表 、 、……。
请公司行政方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四、为了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上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和本年度预测指标数;
2、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统计表;
4、上年度履行工资集体协议专项合同情况的报告。
……
以上资料请在协商会议开始5日前,提供给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请收到本要约书起2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附:《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
工会(章):
年 月 日
附:
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
经工会组织提名(工会组织职工提名),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确定 、 …… 同志为 年度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工会(章):
年 月 日
二、企业方工资集体协商答复书
(适用企业方答复职工要约)
工会:
你会发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1、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协商时间和地点。
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协商内容。
3、行政方协商代表确定为:首席代表 ,其他代表是 、 ……。
4、行政方已将有关材料准备,届时按规定提交。
以上答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
公司(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三、企业方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适用企业方提出要约)
工会: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湖南省集体合同规定》等法规和职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我方拟同你方就 年度职工工资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
一、协商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建议定于 年 月 日进行协商。
2、地点:协商地点建议在 会议室。
二、协商的内容(可视具体情况选择)
1、工资分配制度;
2、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方法;
5、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加班工资和劳动定额标准;
6、其他与工资有关需要协商的事项。
三、协商代表的确定
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 名协商代表。我方协商代表为:首席代表 ,其他代表 、 、……。
请尽快提出职工方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四、请收到本要约书起2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公司(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四、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答复书
(适用职工方答复企业要约)
总经理(董事长):
你方发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1、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协商时间和地点。
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协商内容。
3、我方协商代表确定为:首席代表 ,其他代表是 、 ……。
4、为了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上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和本年度预测指标数;
(2)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统计表;
(4)上年度履行工资集体协议专项合同情况的报告。
……
以上资料请在协商会议开始5日前,提供给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附:《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
工会(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样本)
协商时间:
协商地点:
协商议题:
企业方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
记 录 员:
协商情况如下:
记录员(签字):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公司第 届第 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 届第 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职工代表 人,实到代表 人,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 、 ……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以及工资集体协商过程的说明。一致认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符合公司实际,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票同意, 票不同意, 票弃权,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以上,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获得通过。
年 月 日
附件5
报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相关材料(样本)
一、工资集体协议送审表
登记编号( )
送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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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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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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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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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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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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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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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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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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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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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 材料 目录 |
1、情况说明书(附协商代表资格审查表); |
2、要约书、答复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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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商会议记录; |
4、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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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资集体协商文本; |
6、审查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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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章) |
工会签章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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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说明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公司 名企业代表与 名职工方代表,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就企业职工工资问题进行了平等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 公司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并审议通过,作出了决议。
年 月 日,职工方协商代表与企业方协商代表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确认无异议后,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现将合同文本报送贵单位备案。
附:《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审查表》
附: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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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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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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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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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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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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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单位或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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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中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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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复 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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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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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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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 年工资集体协议审查意见书
单位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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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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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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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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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首次签订 □是 □否 |
协议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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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方首席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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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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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方首席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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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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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议 签 订 情 况 |
基本情况 |
上年度 |
本协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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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初职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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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主要内容 |
□ 工资分配方案 □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 □ 职工工资增幅 □ 职工福利待遇 □ 企业最低工资 □ 企业加班工资 □ 其他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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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岗职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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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离岗职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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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劳动合同订立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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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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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增长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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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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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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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现利税(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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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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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贵单位报来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收悉,经依法对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资格、工资协议的条款内容、签订程序等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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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意 原因:□协议双方的资格 □ 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 □ 具体协议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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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人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本意见书一式五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份、地方总工会一份、协商双方各一份、企业报送税务部门一份。
附件6
集体合同(样本)
样本提供了集体合同(含工资专项合同和女职工专项合同)的必备条款和文字框架,在保证必备条款的前提下,具体问题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操作。
一、集体合同样本
甲方: (公司)
乙方: (工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公司方首席代表为公司总经理,职工方首席代表为公司工会主席。本合同经员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生效。在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换和工会组织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 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乙方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对公司和公司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相抵触,甲方与员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劳动合同中有关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五条 甲方与员工遵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甲方以绩效考核为依据,建立薪酬体系。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岗变薪变”、实际绩效以及诸方面的劳动评价,确定各类工资、奖金分配方案。
(一)劳动报酬分配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岗位工资、试用期工资、计件工资、待岗工资等多种形式。
(二)甲方应每月提供给员工月工资发放明细,并于每月月底前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支付月工资。甲方如对工资进行统一调整,应向员工进行宣贯。
(三)随甲方经济效益递增,甲方应逐步提高员工整体收入水平。公司员工最低工资依法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安排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甲方有关规定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员工日工资标准×加班工作日(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平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分别按150%、200%、300%计算加班工作日)。
第六条 甲方制定和修改工资、奖金分配方案时,应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听取员工代表意见。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根据通信行业特点和员工实际情况,实行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非紧急任务和特殊情况,不得延长工作时间。
第八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依法加班加点,甲方应按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加班加点工资。
第九条 根据国家关于《企业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员工凡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经甲方批准应享受带薪年休假;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满,一年之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确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公司应比照休息日加班标准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十条 员工依法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
第四章 劳动保险与福利
第十一条 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并结合公司实际,为员工办理部分补充保险项目,乙方有权对甲方缴纳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规定向员工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和福利等,并根据甲方的承受能力,逐步改善员工福利和文化活动设施。
第十三条 甲方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伤保障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五条 甲方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 每年夏暑高温季节,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提供必需品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十七条 乙方要配合甲方检查、监督安全卫生情况,甲方发生员工伤亡及危及员工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乙方协助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 职业培训
第十八条 甲方每年按规定提取培训经费,用于提高员工文化和专业知识水平。
第十九条 甲方负责员工上岗、在岗和转岗等文化技术教育和培训,并有计划地输送各专业人员参加专业学习,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甲方应按规定评定有关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条 乙方应鼓励员工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开展一些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第七章 纪律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处分员工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乙方。甲方违反规定的,乙方有权要甲方纠正,甲方应认真研究乙方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在通信生产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根据《公司法》规定,甲方总经理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对全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各项管理实行统一指挥,全面负责。
第二十五条 甲方在制定规章制度,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征求乙方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尊重乙方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支持乙方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按规定划拨工会经费。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指导员工正确处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并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围绕甲方经营中心,组织动员广大员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促进甲方效益的提高。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义务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义务帮助员工增强热爱甲方、关心甲方的主人翁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完成甲方的任务目标建功立业。
第九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三十条 为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和乙方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签约双方,签约代表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向相关机构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
(二)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三)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后,应于七天内(不含休息日)由人力资源部门报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三十天,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须商议的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报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和当地总工会各一份。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由甲方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十日内将本合同报送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乙方负责将本合同报送当地总工会。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后,报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经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工资协商专项合同、女职工专项合同。以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首席代表: (签名) 乙方首席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样本
甲方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企 业 性 质:
法 定 代 表 人:
企业首席代表姓名:
企业首席代表身份证号码:
乙方 职工首席代表姓名:
职 务:
性 别:
家 庭 住 址:
职工首席代表身份证号码: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企业行政方和工会(职工代表)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企业建立以 (如:结构工资、等级工资等)为主的基本工资分配制度,其中对 职工,实行 工资分配制度。
企业 年实现利润 元;
年 月 日企业职工人数共计 人,其中在职职工 人,离职职工 人。
按照《劳动合同法》 人订立了劳动合同。
第三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 年工资总额为 万元,比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 %,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达到 元,比上年增(减) 元,同比增(减) %。离岗人员生活费 万元。
第四条 企业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利税指标,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企业的上一年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岗位、技能因素、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以及资本、技术管理要素,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岗位工资差距。
第五条 根据实际和生产经营特点,本企业设立 奖
和 、 等津贴、补贴。奖金、津(补)贴由企业考核,民主审定。
第六条 企业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只要付出了正常和诚实的劳动,企业发放任一职工的工资不能不低于每月 元(不含奖金、津贴、补贴)。
第七条 企业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八条 企业因工作生产需要,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和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 ÷12月=21.75天。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1)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200%的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九条 病假、事假扣发工资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第十一条 企业严格按《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如因故拖延时,应及时说明原因。因员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员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 %。
第十二条 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变更或终止工资协议:
1、订立本协议的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工资协议无法履行;
2、企业因破产、兼并、解散、分立、歇业、转制、撤消、拍卖而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3、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时终止。
第十四条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变更的程序:在工资协议期限内,签订工资协议的一方就工资协议的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商谈时,须书面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工资协议条款、变更的理由与条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双方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后,由企业在7日内将变更修改后的工资协议及变更工资协议的说明提交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第十五条 当协商一方出现违约时,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对违约事项予以纠正,也有权要求违约方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政策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无规定的,双方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省今后下达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省新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报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各一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经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同意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工会或职代会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 (签名) 职工首席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样本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湖南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领导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必须对其工作予以支持,并将女职工工作纳入企业年度考核目标。
第二条 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中女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全过程、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监事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董事会中有女代表。
第三条 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党委、工会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围绕企业发展、提高女职工队伍素质,开展各种形式、丰富多彩的素质教育和自我达标活动,组织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第四条 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五条 企业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劳动;
第六条 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经期保护。根据单位实际,可为女职工设立卫生室等保护设施,按规定每月发放女职工卫生费和卫生用品,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
第八条 女职工孕期保护。不得安排从事生产和使用危害生理机能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和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放射性作业以及经常攀高、弯腰、抬举、下蹲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
第九条 女职工产期保护。女职工产假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享受产假时间为一百五十八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月发放5~20元奖励费,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
第十条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女职工在规定的哺乳期内,单位不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上班确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六个月的哺乳假。
第十一条 企业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生育保险费,按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
第十二条 单位每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普查,并支付检查费用。
第十三条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三八”节休假待遇。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报县以上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审批、备案后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依法履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单位名称(盖章) 工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工会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样本
为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32号)精神和 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地XX行业实际,经 行业协会与 行业工会联合会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依法签订,对协议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二条 协商双方经对我区行业本年度经营状况分析及预测,参照我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比照同行业并兼顾各企业人工成本状况,协商确定行业的岗位工资标准指导价位。
(一)工资分配制度:本合同覆盖企业均实行岗位工资加奖励制度。
(二)本协议覆盖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为 元。
(三)各企业的员工工资水平应随企业经营效益的增减相应浮动。经营正常的企业,员工人均工资应增长增加 %;经营不正常的亏损企业,应参考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协商制定措施,保证员工实际工资水平不降低。
第三条 各企业应确定发薪日,并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发薪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发薪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四条 企业因经营需要或特殊原因需要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履行法定的程序,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凡员工休婚、丧、产、计划生育假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各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条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内容:
1、国家或本市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
2、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工资水平较大时;
3、因外部因素致使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第七条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1、企业被撤销、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及频临破产;
2、因不可抗拒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3、本协议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八条 各企业违反本协议,给行业和员工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工会违反本协议,应按工会章程和工会工作条例承担未尽职责的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或变更、提前终止,应提交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工会联合会主席代表员工与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签字,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一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一份,上级工会一份,本协议自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行业协会(盖章): 工会联合会(盖章):
行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样本
第一条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工会(联合会)代表全体职工与 企业协会,就本区域内企业工资分配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协商双方经对区域内企业生产经营和经营效益状况分析与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对照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意见:
1、在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不低于 %。
2、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
3、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第三条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修改和变更。
1、本协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发生变化;
2、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
3、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
第四条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双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协商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工资集体协议有效期为 年,于 年 月 日
起到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重新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 份,协商双方各一份,当地劳动部门、企业上级工会、覆盖企业各一份。
企业协会(盖章): 工会联合会(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六、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
补充协议书
经过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协商,对 工会(联合会)代表全体职工与 企业(行业)协会签订的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予以确认,在认真执行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的基础上,就本企业工资分配事项,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企业的基本工资制度: 。
2、工资标准: 。
3、企业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 。
4、职工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为 %。
5、工资的支付时间为:每月 日。
6、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发标准: 。
7、其他内容(如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带薪年休假等根据企业情况选择)。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章): 工会(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