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总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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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总工会
市总各部室、工人文化宫、市职工技术交流站:
现将《市总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对市总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同时,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
二○一一年三月一十五日
益阳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
为了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确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制订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
一、基本原则
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一级抓一级,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纳入市总工会领导班子的总体工作目标和班子成员岗位责任目标。
二、岗位责任
(一)党组书记邹应安:负责市总机关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完成2011年市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负总责。
负责市总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及其党组成员的廉洁自律工作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协调指导好区、县(市)总工会党组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主管本级工会会计事务和工会经费“收管用”工作,指导本市工会系统经费收缴和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即16条),以及市委、市政府2011年签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优化政务环境”为主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学习“八荣八耻”,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负责召集研究重大问题和科学决策。
(二)副主席唐新华:分管全市工会组织建设、干部培训、模范职工之家建设、法律保障、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法律服务及维权工作;分管宣传、教育工作、工会干部双联帮困,负责组宣部、法律保障部、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及工人文化宫和技术交流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对工人文化宫、技术交流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指导市直单位工会的相关工作。认真学习“八荣八耻”,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即16条),廉洁从政。
(三)副主席李赛:分管生产保护、女职工工作、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职工开展劳动竞赛与职工技术创新,做好劳动模范管理工作。指导工会兴办实业,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抓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和“芙蓉杯”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工作,组织开展适合女职工自身特点的活动。加强民主管理,推进厂务公开,切实动员广大职工,主动科学依法维权。认真学习“八荣八耻”,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即16条),廉洁从政。
(四)副主席张永良:分管基建工作,协助组织全市职工开展劳动竞赛与职工技术创新,做好劳动模范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八荣八耻”,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即16条),廉洁从政。
(五)纪检组长曹谦:负责市总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日常工作,协助市总党组书记做好市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即16条)的落实。分管市总办公室、机关、政工(人事)、机关工会、党务工作和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四大纪律八大要求”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即16条),廉洁从政,认真学习“八荣八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学习“八荣八耻”,严格按照《觉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把握选拔干部任用的条件,对违反党纪党规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并对贯彻落实《干部选拔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经审会主任曾学论:分管全市工会经费的审计工作,负责经审工作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四大纪律八大要求”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即16条),廉洁从政,认真学习“八荣八耻”,切实做到廉洁从政,预防工会经费收缴与使用领域的腐败行为。
三、工作措施与责任目标
市总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承担的工作,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同时,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关心,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重大问题党组集体研究及时报告主席和市纪委。所属单位要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情况,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使职、权、责相统一,管事与管人相结合,把责任制落到实处,形成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切实落实,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完成省、市确定的具体工作目标;实现市委、市政府规定的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以身作则。要做到不搞拉帮结派,要搞五湖四海;不向下属单位索要钱物,不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不搞打击报复,并教育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