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成功化解一起拖欠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 : 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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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总工会
近日,十几名农民工来到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声称已有3个月未领到工资,并反映所上班的企业老板正在偷运厂房设备,有外逃的迹象。
接到举报后,南县仲裁院迅速行动,配合企业所在地政府,在安抚民工情绪的同时,全面了解该企业现状。通过调查,该来料加工企业共拖欠68名职工工资23万余元。在联系企业负责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该院主动出面联系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针对县法律援助中心出具的农民工申请仲裁的委托书,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查工作,根据相关仲裁的法律法规,该院出具了“先予执行裁决书”,并将所有案卷材料连夜移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启动民工投诉绿色通道,及时启动了法律程序,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于当晚十时许查封了厂房,及时保护厂内固定资产不外流。与此同时,查阅企业经营明细,获得了委托加工业务货款17万元。目前,该厂已资产重组,新老板及时兑现了所有拖欠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