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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成立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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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总工会

 

    为加强社会管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桃江县司法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成立了桃江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县域内发生的裁前和诉前劳动纠纷的先期调解。办公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综治办主任担任调委会主任,县司法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为成员。

  在劳动纠纷领域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是贯彻中央政法委“三项重点工作”部署,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劳动纠纷化解在裁前和诉前,有效避免因劳动纠纷引起的矛盾激化、升级,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李利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