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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委、市政府奖励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民营企业

发布时间 : 20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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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总工会

 

    在年初召开的沅江市2012年工会工作会议上,沅江市委、市政府对16个乡镇街道,4个工业园区69个强势推进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民营企业和18名工建联络员、工资协商指导员发放了13万元的奖励。

    为推动工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沅江市委下发了“党工共建助推民企和谐发展”意见,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并通过市总工会、人社局制订了“实施组建工会、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奖励办法”,明确规定:25人以上的企业,同一行业、乡镇街道、社区内25人以下10人以上企业依法依章组建工会,有完善的工会组建报批手续,有符合《工会法》、《工会章程》要求的领导班子,有工会标牌,有工会印章,有会员花名册,有办公场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做好产生代表、实施要约、协商准备、正式协商、审议签字、送审公布“六有”“六方面”工作的民营企业实行奖励。责任和使命激发奋进的力量,奖励机制激化工作合力,去年全市党建工作和工会工作相携相融,互为促进,推进了党工共建的深入发展,147家民营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23个,建立联合党支部7个,123个民企建立了工会组织,净增会员13912人,全市工会组织增至近千个,会员增至10万人。被湖南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授予全省“党建带工建,和谐促发展”先进单位。331家开工的中小微型企业,全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职工35586人,履约率达到98%,职工工资普遍增幅10~15%达150元,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了社会和谐。(沅江市总工会民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