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积极推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发布时间 : 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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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总工会
为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安化县积极指导县域内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受到用工单位和广大职工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该县由安化县委组织部牵头,安化县总工会、安化县人社局、安化县工信局和安化县工商联等部门参与,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把协商协议的审核和备案关,着力规范程序。同时,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履约情况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确保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真正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目前,全县有46家已建工会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覆盖率达94%;有104家未建工会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覆盖职工15626人。(安化县委组织部/方平)